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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反映庄稼被野猪毁坏的相关问题 | ||
信件编号 | 202010230003 | 来信时间 | 2020-10-23 08:46:33 |
处理情况 | 办理完成限时件 | ||
内容 |
我是会东县铅锌镇岔河村的村民,我们土地里面的玉米被野猪吃光了,因为我的土地靠近山林,所以更为严重,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想想办法制止野生动物这样的行为,我们辛苦耕种的庄稼就这样被毁,实在很痛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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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诉求人: 您好!您关于“反映庄稼被野猪毁坏相关问题”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铅锌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进行核实,经核实您反映的问题情况属实,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逐步改善,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持续增长,特别是野猪损毁群众农作物事件经常发生。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野猪属于国家公布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一般保护野生动物),目前,对于一般保护野生动物伤人、损物暂时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补偿办法。下一步,铅锌镇人民政府将积极与县农业农村局和县林业和草原局等主管部门沟通协商,争取相关的政策支持。同时建议各农户,在玉米成熟期,自行购卖小型太阳能灯或小喇叭播放器等设备,安装在田间地头,夜间利用灯光、音响减少野猪对玉米的毁坏;也可以采取悬挂色彩较亮的旧衣服或布条,减少野猪进入玉米地的可能性。这样既能保障农户正常生产,也能保护野生动物。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会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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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调查 (未投票件按基本满意统计) |
进入投票 此事件的处理部门为:会东县政府,该单位2021年所有办理信件的综合满意度为: 满意:0.00% 基本满意:0.00% 不满意: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