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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咨询办证养猪的问题 | ||
信件编号 | 202102040177 | 来信时间 | 2021-02-04 16:23:38 |
处理情况 | 办理完成限时件 | ||
内容 |
我是宁南县华滩镇水塘村村民,我们这里能否办证养猪,希望相关部门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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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先生: 您好!您关于“咨询办证养猪的问题”的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养猪场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一、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3号)文件要求,当地政府组织村组代表、经营者,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农业发展规划、村庄规划,按照设施农业用地建设方案,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范围的前提下,确定设施农业用地位置、范围。经营者须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用地协议,经营者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用地协议向乡镇政府备案。 二、养猪场必须建设标准的化粪池,消毒池等环保设施,须到宁南县生态环境局备案,办理相关的环保手续。 三、养猪场须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由本人申请,县农业农村局委派动物卫生监督所审批后发证。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宁南县农业农村局 2021-0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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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调查 (未投票件按基本满意统计) |
进入投票 此事件的处理部门为:宁南县农委,该单位2021年所有办理信件的综合满意度为: 满意:0.0% 基本满意:0.0% 不满意: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