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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咨询新生儿上户口问题 | ||
信件编号 | 202011270494 | 来信时间 | 2020-11-27 17:09:54 |
处理情况 | 办理完成限时件 | ||
内容 |
我是西昌市西郊乡的村民,现在想咨询一下给新生儿上户口需要那些材料,望相关部门及时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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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先生: 您好!您关于 “咨询新生儿上户口问题”的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第二十七条规定,新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母或其他亲属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手续齐备的一日内办结。户口登记机关应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出生登记的原始凭证。户口登记机关在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时,要查验计划生育证明”。 请您带上《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计划生育证和婴儿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到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办理。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西昌市公安局 2020-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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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调查 (未投票件按基本满意统计) |
进入投票 此事件的处理部门为:西昌市公安局,该单位2021年所有办理信件的综合满意度为: 满意:75.00% 基本满意:25.00% 不满意: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