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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独生子女福利政策咨询 | ||
信件编号 | 202011160110 | 来信时间 | 2020-11-16 11:16:28 |
处理情况 | 办理完成限时件 | ||
内容 |
一对老人领养(抱养)一个孩子,老人也仅有一个领养的孩子,老人满60多岁了,镇政府说不是亲生的,不享受独生子女补贴政策。请问,国家是否有这方面的正常?领养的孩子,养了一辈子,如果不算独生子女,那么老人情何以堪?那么就算做孤寡老人吗?请给于回复。或者具体咨询哪个部门?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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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
陈先生: 您好!您关于“独生子女福利政策咨询”的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您所陈述的老人领养了一个孩子,年满60多岁,现要求申领独生子女补贴,依据《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解释的通知》(川卫发〔2016〕76号)的规定,申报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本人为农村居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 2.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8周岁(藏区男性、女性为年满55周岁)。 因老人只有收养行为无生育行为,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第二条,故镇政府无法对老人进行申报。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经办人: 赵 萍 联系电话:0834-3222171 西昌市卫生健康局 2020-1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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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调查 (未投票件按基本满意统计) |
进入投票 此事件的处理部门为:西昌市卫健局,该单位2021年所有办理信件的综合满意度为: 满意:0.0% 基本满意:0.0% 不满意:0.0% |